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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0日,沪苏浙皖59名城市管理局局长聚首南京,参加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,聚焦“深化执法协作,共促融合发展”主题,共商城管执法协作“一体化”发展大计,并签署《长三角三省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》。
《框架协议》明确,将强化三省一市牵头单位顶层沟通、统筹协调、同步发展,构建省、市、县、街道(乡镇)“四级协作架构”,深化平级单位之间协作,更加注重党建引领、执法保障、案件查处、联合执法、执法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协作,畅通信息共享、协作互动、专家智库、学习交流等六个协作机制,协同发力,各扬优势、互补发展、合作共赢,形成一体化推进可落地、可操作、可实践、可持续的整体发展效应。
三省一市还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“互学互鉴提效能”活动的通知》;共同发布《共筑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新高地》倡议,包括严格执法、规范执法、公正执法、文明执法等内容。
此外,上海市青浦区,江苏省南京、苏州市,浙江省杭州、嘉兴、湖州市,安徽省黄山、马鞍山、宣城市等地10名城管局局长签约《长三角跨省毗邻区执法协作协议》,带动36个跨省毗邻区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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